未按期开工!安徽收回1.9GW风、光指标
发布日期:2022-10-27 14:59: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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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省能源局关于

拟收回建设规模的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(第一批)的公示

 

根据《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、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国能发新能〔2021〕25号)、《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加快2021年存量风电和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并网的通知》(皖能源新能函〔2021〕93号),结合项目梳理情况及市县发展改革委意见,省能源局拟收回未按要求期限开工建设,并网投运的中远溪濉溪县南部分散式风电场等42个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,现予公示,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。如有意见和建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来人或署名来信(包括电子信函)方式向省能源局反映,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。

附件:拟收回建设规模的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清单(第一批)

主办处室:省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处

联系电话;0551-63609480

邮政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2号楼3054室

邮政编码:230091

电子邮箱:ahsnyj@163.com

 

 

 

附件

拟收回建设规模的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清单(第一批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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